行政中心安防视频监控调取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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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事项查看:
一、申请材料目录
二、经办依据
局管理服务保障职能
三、申请办事对象: 市行政中心入驻单位
四、受理机构: 宁波市机关事务局
五、业务经办处室: 安保服务工作管理处
六、决定机构: 宁波市机关事务局
七、办结时限:
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提出审核意见
八、结果送达方式: 系统送达
九、咨询电话: 0574—89292289
十、办公地点: 宁波市行政中心2号楼231室
十一、办事流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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